各教学科研单位、各位老师:
为贯彻落实学校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方案,立足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,进一步营造我校教师教学学术研究氛围,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自成立起于2014、2015和2016年连续三年面向全校专任教师开展了教学方法研究立项工作。目前,结项老师形成了实体课程、教学学术论文、研究和实践报告、著作、教材、新教案、反思性教学成长记录、教学软件等丰硕的教学方法研究成果,特别是一些主持项目研究的老师,采取课堂观摩的形式,将自己的研究思考运用于课堂实际,并愿意与更多的老师互动交流。本学期有3位项目负责教师主讲的实体课程面向校内外教师开放观摩,具体情况如下:
课堂观摩活动情况表
主讲教师及观摩课程情况介绍
(一)《学术英语(财经)》课程
主讲人:傅强,外国语学院副教授,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,研究方向为英语教学与国际关系。主要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《大学英语》、《学术英语》和《商务英语》等公共课程。《以财经内容为依托的项目式大学英语课堂(展示)活动研究》项目以“任务型教学法”(TBI)和“内容教学法”(CBI)为理念重新设计课堂教学活动,将财经内容、批判思辨与英语学习结合起来,旨在提高学生在财经背景下英语的实际运用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,进而为全英文授课下学生学习以及独立使用英语进行专业学习、研究和交流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(二)《高等代数》课程
主讲人:尹钊, 统计与数学学院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主要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 《高等代数》、《线性代数》等课程。总结出一系列有效的教学方法,其中把“基于问题学习”主动式教学方法引入财经院校数学的课堂,将实践与研究融入教学过程,加强数学和经济等学科的交叉与融合,由教师提出问题,学生在自学书本内容、查阅相关文献后分组讨论,最后总结出术语的定义、性质和判别方法,同时根据实际问题需要,构造一个新的数域为解决新的问题服务,诱发学生对所提问题和问题的解决产生浓厚的兴趣,不断提升数学教学质量。
(三)《法律方法》课程
主讲人:张小平,法学博士,法学院副教授。长期担任《法学导论》、《法律方法》、《外国法制史》、《比较法》等课程的教学工作。“转化式教学方法”是根据转化式教学的理论模型,结合《法律方法》的课程特点,在课堂教学中安排以下环节:通过典型、热点案例、学生自己遇到的案件设置问题点和困扰情境,创造触发点;通过法律发现、法律解释、法律推理、漏洞补充、利益衡量、修辞论证等法律方法的传授,提供给学生解决问题的工具;通过教师示范和学生的主动参与引导学生进行批判性反思;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记录、推敲和锤炼自己的反思过程;营造适于转化式学习的安全、信任、开放的环境;分享、固定学生的反思性交流成果;通过与其他培养环节的对接检验转化式教学成果。此方法在《法律方法》课程中经过多轮实施、反馈和优化,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。
敬请广大师生现场观摩指导。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:刘红瑞 联系电话:62288504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2016年11月11日